我校法律顾问室推行集体会商制度
玉溪师范学院法律顾问室自2016年成立以来,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所送审的协议、文件、规定和决定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在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营造良好校园法治环境,法律顾问室借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合议庭制度,创建和推行集体会商制度,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送审的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协议、文件、规定和决定等,组织法律顾问3人以上进行集体研讨、论证和合议。

2022年1月至5月初,法律顾问室已审查协议、文件、规定和决定等文本107件,对其中7件重大文本开展集体会商,所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得到学校党委、行政的充分肯定。该制度的推行进一步提高了法律顾问室的工作质量,取得较好效果。(张熙、朱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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