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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017-08-21 19:30:35     点击:
       
                     
一、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法学
专业代码:030101
 
二、指导思想
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根据“扎实基础、提高素质、注重应用、拓宽路径”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力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坚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熟悉我国法律体系、了解外国法律、适应基层司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求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需求
依法治国方针确立以来,随着国家社会经济文化不断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并趋于多元化。根据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办学历史、师资队伍状况和学院整体的水平和定位,法学院法学专业主要满足社会对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这也是社会对法律人才需求量最大的一个方面。综上,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的主要就业方向为: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2017年底即将完成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法定的法律职业工作者,目前法定的法律职业为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
2、通过相关职位的公务员考试,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法学专业学生在这方面会有不少机会,也有一定的优势;
3、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帮助、支持有志于进一步深造的学生通过硕士研究生考试;
4、广开信息渠道,让法学专业的学生进入电台、报刊杂志等媒体从事相关栏目的记者、编辑等工作;
5、从事基层司法调解、司法所和企业法律顾问等其它法律工作。
(二)突出职业能力
法学是实践性和操作性很强的一门应用学科。法律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特点,对职业能力有特殊要求,具体来说主要有:
1、判断和逻辑推理能力;
2、思辩能力;
3、口头表达能力;
4、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的能力;
5、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具体实务问题的能力;
6、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能力;
7、应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
我们要在国家和学校对专业课程和学分等总体控制要求的范围内,不断调整和完善课程体系,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组织各种形式的演讲、辩论、法律文书写作竞赛等方式,训练和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三)加强实践环节
法学专业是实践性极强的一门学科,法律职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程序性。针对法学专业和法律职业的上述特点,在学校有实践经费保证和学生有承受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环节。根据学院的总体要求、经费预算、学生承受能力、时间保障等情况,我们通过模拟法庭、社区法律服务、诊所式法律教育、专业见习、专业实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六位一体”的特色实践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全面提高素质
通过校内、校外、课堂、课外等途径,在学院和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中,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基础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和综合素质,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具备或基本具备从事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进行简单的科研工作的能力、独立进行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辩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写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等。在法律职业求职的笔试、面试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四、培养目标与规格
(一)法学院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
目前中国各级各类学校培养的法律人才大致可分为研究型法律人才、复合型法律人才、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根据学校的总体定位和法学院的实际情况,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人才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
(1)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
(2)在政治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等方面有拓展;
(3)具备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4)计算机维护和运用的基本技能。
2、法律职业能力
(1)判断和逻辑推理能力;
(2)思辩能力;
(3)口头表达能力;
(4)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5)综合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具体实务问题的能力;
(6)进行基本的法学科研的能力。
3、可持续发展能力
(1)独立获取知识和自学能力;
(2)创新能力;
(3)适应社会的能力;
(4)自我调适能力;
(5)其它生存发展必须具备的能力。
 
五、专业教育体系
法学专业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围绕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以实践教学为核心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法学专业教育体系由价值教育体系、专业理论教育体系、专业基础教育体系、实践教育体系、素质拓展教育体系五个方面构成。
(一)价值教育体系
    在依法治国的方针之下,法学专业人才正确的价值观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信仰是法治的灵魂,当前中国面临极其严重的信仰危机。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法律职业者这一特殊群体,作为沟通法律与民众的中介,其坚定的法律信仰对民众法律信仰树立所具有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法学专业价值教育体系主要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形势与政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通识教育课程的开设及《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课程的开设,配合日常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达成价值目标。                            
(二)专业理论教育体系
     法学专业的理论教育是整个法学教育中具有枢纽型的重要地位,对法学专业人才开启心智、启蒙思想、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理论课程和专业课程、实践课程是抽象与具体的关系,只有通过系统的法学理论学习才能使学生真正掌握法的价值与功能,才能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法学专业理论教育体系主要通过《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等课程的开设完成目标。
(三)专业基础教育体系
    任何一个专业都离不开基础教育。法学专业的基础教育能够使学生掌握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熟悉我国法律制度,从法的基本概念到基本原则再到基本规则进行深入了解,能够运用具体的法律法规分析案例,解决法律实务问题。法学专业基础教育体系主要通过《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的开设完成目标。
(四)实践教育体系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故实践教学作为本专业的重点方向。通过特色“六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达成教学目的:模拟法庭、诊所式法律教育、社区法律服务、毕业实习、专业见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实践教学的完成由本院获得律师执业执照、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组成团队开展。通过相关课程的开设和高校进社区、法律援助、与国内知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联办培训班等项目来完成目标。
(五)素质拓展教育体系
法律职业需要专业过硬、知识面广、思想开放、沟通协调能力强的人才。为了提高学生素质,法学院开设了《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逻辑学》等课程。通过校内、校外、课堂、课外等途径,在学院和教师的正确引导下,学生积极主动参与中,全面拓展学生的专业基础素质,职业能力素质和综合素质,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具备或基本具备从事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的能力,进行简单的科研工作的能力、独立进行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思辩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写作法律文书的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等。在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笔试、面试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
 
六、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三个课程模块构成。
(一)通识教育课程
旨在传承人文科学基础知识、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和工具性知识,培养获取知识能力、价值判断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提高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增强毕业生社会适应能力。通识教育课程由通识必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两个课程模块组成。
1、通识必修课程
为全院性通识必修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大学英语、大学体育、大学语文、公共计算机基础、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其中大学英语实行分级教学,大学体育实行选项教学。通识必修课程模块设置47学分。
2、通识选修课程
为全院性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外语提高类、高等数学提高类、“两课”提高类、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学术科技和教师教育类系列专题性选修课程,各类系列课程设置由学院统一规划、统一开课。通识选修课程模块设置8学分,多选不限,但不可冲抵限定跨类选修学分。
为促进文理交融,学院鼓励和引导学生跨学科、跨专业选修课程。文科各专业学生分别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理工科各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艺术体育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分别选修人文社科类课程、自然科学类课程各2学分以上。
3、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是对本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和素质拓展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灵感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该课程模块具体分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两方面:
第一个课堂主要是为学生开设以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就业指导、创业教育等为内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必修),共计2.5学分。
第二课堂主要包括三层次:一是为学生开展系列文化素质讲座、创新创业讲座论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团活动,并支持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以普及型创新活动为主;二是以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为载体,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撰写研究论文等,以培育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基本的创新创业素养。三是以磨练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为目标,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创新竞赛活动及自主创业项目等。
参加系列文化素质讲座、参加社团,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获得0.5学分;
参加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自主创业项目以及获得的各类专业技能证书、科学研究成果和国家专利等方面获得的创新学分,不计入总学分,但可冲抵专业方向课程的学分,最多不超过6个学分。具体学分认定见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分换算部分。
(二)专业教育课程
 1、专业必修课程
2007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815会议室举行了全体委员会。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确定为16门。在原来的14门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增设了两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据此,法学院将专业核心课程设为学科基础课程,这16门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此外,法学专业毕业生必修通过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
2、专业选修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是专业所属学科领域内基础性的课程或具有必要性、生成性和发展性的专业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规范指导性意见设置,其作用是培养学生专业核心能力和素质,保证专业培养基本规格。专业选修课程一般由相关专业根据本专业学生的知识水平能力和兴趣确定。即专业院系认为部分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某一专门课程,而该课程又不是所有学生都有该能力或兴趣,又不是必需作为所有学生知识成长一部分的课程。学生根据学习兴趣、能力和职业发展方向选取修读。专业选修课程为十八门课程。
 
七、学位、学制、学时、学分安排
(一)学位
学生修完法学专业人才方案制定的全部学分获法学学士学位。
(二)学制
法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4年,修业年限为3-6年(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等均计入在校学习年限,应征入伍除外)。
(三)学分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以及学分换算
1、法学本科专业的最低学分要求:160学分。
2、基本学分制(四学年)学分计算。
(1)课堂教学学分
理论教学课程:原则上16-18课时为1学分,。
(2)实践教学学分
专业实践教学19学分:实践课5学分;实习8学分(实习按12周计算,为96课时);毕业论文6学分(毕业论文按8周计算,为48课时)。
通识课实践教学4学分:国防教育(含军训、入学教育)2周1学分;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3学分。
3、学分分配。法学专业的通识课学分为55学分,学科基础课学分为69学分,专业课学分为39学分。
4、奖励学分(创新创业教育学分)
设置创新创业教育旨在鼓励学生从事科学技术创新和科学研究活动,开发学生智力、优化学生知识结构,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业灵感为重点,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创新创业教育模块中学生在第二课堂中获得的学分不计入总学分(除参加讲座和社团获得学分外),但可冲抵专业方向课程(选修)学分(即可以免修,但不免学分学费),最多不超过6学分。具体计分方法为:
A.创新创业竞赛
参加全国和云南省举办的各类科技及人文社科等大赛,取得各级奖项者可获得相应学分:获国家级一等奖计4.0学分,二等奖计3.0学分;获省级二等奖以上计2.0学分,三等奖计1.0学分。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最多不超过4.0学分。
B.各类专业技能证书
经人社部或者国际认证的本专业相关专业技能证书、行业证书。初级(技术员)级证书计1.0分,中级(工程师)级证书计2.0分。律师资格证A、B级计2.0分,C级计1.0分。非计算机专业获得人社部颁发的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请置换《大学计算基础》的学分,并免修该课程。
最多不能超过4.0学分。
C.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参加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并取得相应成果或自主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获得成果,可视具体情况认定学分(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结题后获得2.0学分,校级结题后获得1.0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重复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最多不超过2.0学分。
D.科学研究成果和国家专利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计4.0学分,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为4.0学分,实用新型专利为2.0学分,软件著作权为2.0学分,专业期刊每篇计1.0学分。最多只能申请一项。本项奖励同一类别,只能申请一次。最多不能超过4.0学分。
E.自主创业项目
经相关负责部门认定的各类自主创业项目可获得1学分等,本项奖励只能申请一次。
用奖项学分置换,有以下原则:
A.学生获得相应的奖项后,向各学院提出学分置换申请,由各学院的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核,确定该奖项能够置换学分额度和对应,并报备教务处审批通过,即可置换该课程的学分。
B.所置换课程的学分,不能高于该奖项允许置换的学分。
C.置换成功后,学生获得对应课程的学分,不需要再进行修读,但不免学费。
(四)学时分配及安排
1、合理调整总课时数,科学分配学时,对课程总学时数在一定的范围内实施弹性管理,基本学制(四学年)课堂教学总学时数。
2、专业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2700学时以下,平均每周课时数原则上在25课时左右。
3、原则上第二学期至第七学期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安排一般为18周,第一学期和第八学期安排为16周。
4、在四学年总课时不突破以上规定数的前提下,二、三学年应适当增加周课时数,第四学年相应减少,第八学期以毕业论文和专业自主实习为主,同时安排2门专业选修课。学校尤其提倡减少课堂教学总课时数,加大学生自主学习空间,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实践教学模式。
(五)加强通识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通过保证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开设学时数,开发和优化选修课程资源,全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通识教育课程中的选修课程,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须在修业年限内至少完成4学分,非师范类各专业学生须在修业年限内至少完成8学分。
(六)强化教师教育课程功能。
(七)加强对就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研究,科学研制专业技能标准,突出能力导向、培养途径多样,优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专业实践教学的课时和学分,构建立体开放、四年一贯、全程设计的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1、实训实习的课时占专业教学总课时的比例达到30%以上。实践教学环节包括专业教育中的课堂实践、专业实训和专业实习等实践环节。通过实训实习课程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按《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 6号)要求,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课程的时间相应调整为26周(含实习,学分为8学分;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8周,学分为6学分)。专业教育实习安排在第七学期进行。
3、其他的专业实验实训课程及学时、学分,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
4、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经批准,可适当调整实践教学环节的周数。鼓励集中安排的实践教学环节独立开设为课程。
 
八、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修读方式 门次数 学分 学时 约占总学时
百分比(%)
通识教育课 必修 11 44 756 24.6
选修 4 8 144 4.7
法学专业课 必修 16 83 1362 44.2
选修 20 46 816 26.5
合  计   51 181 3078    100
注明:法学专业毕业生必须修满160学分。其中16门专业必修课程69学分必须全选全修;毕业论文、专业实习必修;专业选修课至少选够25学分。
 
九、学位课、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简介
学位课列表

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6 1-2
2 大学英语 16 1-4
3 法理学 4 1
4 宪法学 4 1
5 中国法制史 4 1
6 刑法学 8 3-4
7 民法学 8 2-3
8 经济法 4 6
9 刑事诉讼法 4 4
10 民事诉讼法 4 3
11 国际法 2 2
1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4 4
 
(一)专业必修课程介绍(16门)
课程名称:法理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法理学》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的法理学,是专门研究法律这一特定的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以及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之间关系的学科。在法学学科门类上,法理学属于理论法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是思想性、思维性法学学科,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法理学课程的内容除了法理学导论以外,主要包括法的起源和发展,法的一般概念、原理和规律、法的运行环节、法的作用和价值以及法与社会的关系等五个方面的内容。
 
课程名称:宪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四项基本原则是宪法的指导思想。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掌握宪法学的基本原理;了解宪法历史发展,掌握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掌握我国宪法的具体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国家性质与结构形式、国家基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宪法实施监督。理解我国宪法的优越性,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推进我国立宪、行宪的科学化;为学习其他法学课程打下坚实基础。宪法的基本理论,我国宪法与历史经验,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基本制度,我国的国家结构和政权组织形式,国家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宪法实施等。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中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程,该课程是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属于法学基础理论课。中国法制史以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以朝代更替为背景,依次对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清末、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军阀、南京国民政府、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法律制度进行梳理,阐述中国历史长河中法律制度的起源及各个时期法律制度的性质、内容、体系、原则、特点的演变进程和基本规律。学习中国法制史,能够让学生从中华法系的精髓中明确中国当今法制的历史积淀,有助于学生在“法治”进程中思考中国人的法律观以及传统法律文化在社会中多方位的影响。
 
课程名称:刑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刑法学研究对象,刑法体系,刑法的性质和任务,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犯罪的概念,犯罪的构成,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犯罪的客体,犯罪客观要件,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的概念和目的,刑罚的体系和种类,刑罚的具体运用,时效和赦免。刑法分则和刑法修正案所规定的各类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和法定刑。
 
课程名称:民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民法学是教育部规定的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本课程主要内容:民法概述、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合伙、法人、民事权利、物、民事行为、代理、期间和诉讼时效、物权概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概述、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债的移转消灭、合同概述、人身权概述、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继承权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民事责任的一般原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系统讲授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重要经济法法律制度。通过经济法学的教学,使学生能够较为全面地了解、理解、掌握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理解经济法的理念、价值和基本原则、主要经济法制度;理解、掌握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理和具体经济法法律制度。提高学生经济法基础理论素养,培养学生经济法制度的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能力、经济法的实践操作能力。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以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为研究对象的刑事诉讼法学是全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16门核心课程之一,也是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学科基础必修课程。课程体系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制度、普通程序以及特别程序四个方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及其各自分工、诉讼参与人及其权利义务、诉讼基本原则、诉讼制度、诉讼程序、强制措施、证据规则等,系统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初步了解中外刑事诉讼改革的发展动向,以培养学生刑事诉讼实务操作技能与理论思维,提高学生专业素质。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完《民法》课程后,对民事实体法如何在诉讼程序中运用和操作的程序法课程。本课程全面系统地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和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多数人诉讼、证据和证明制度以及一审、二审、再审、特别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内容,有助于学生从程序法和实务操作的角度掌握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方法。
 
课程名称:国际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国际法是指适用主权国家之间以及其他具有国际人格的实体之间的法律规则的总体。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以区别于国际私法或法律冲突,后者处理的是不同国家的国内法之间的差异。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国际法总论与分论二部分。总论主要是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具体内容包括国际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律责任等国际法最基本的问题。分论包括国际法上的空间法律制度、国际法上的个人的法律制度、 国际法上的交往制度、国际公法上的争端解决机制四个部分。
 
课程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是专门阐述我国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一门重要课程。课程体系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法主体、行政公产、行政立法与行政行为原理。第二部分主要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救济、行政复议等一般行政行为。第三部分主要是行政司法救济,包括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一般制度、行政诉讼特殊制度与规则;还包括国家赔偿概述、国家赔偿一般制度、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等。
 
课程名称:商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系统讲授商法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商法法律制度。在商法学教学中,在商法总论方面,主要讲授商法的概念、商法的基本原则、商事主体、商事法律行为、商事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在商法分论中,重点讲授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破产法的基本理论和商事法律制度。通过商法学教学,让学生理解、掌握商法的基础理论、商法各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及重要的商事法律制度,提高学生的商法基础理论素养、商事案例推理能力、商事案件的司法运用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知识产权法是从民法学中独立出来的法学专业十六门核心课程之一。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智力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掌握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学知识是各类法律专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本课程除讲授知识产权法概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外,还关注其他知识产权制度与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
 
课程名称:国际私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国际私法》是针对具有一定国内法基础及相关知识的本科生开设的必修课。本课是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培养外向型法律人才服务的,是高等法学教育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当今世界是一个国际交往关系十分发达的世界,任何民族和国家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它必然与其它民族、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发生联系和交流。而国际私法作为规范国际社会发生的各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居于不可取代的特殊地位。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国际私法知识,对于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和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合作与交流,具有极其重要作用。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学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国际经济法》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边缘性学科,有其独特的结构和体系。它根据国际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综合有关国际经济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法律体系。它是系统阐述国际经济有关的法律,从总体上研究法和法律现实的一般规律,研究国际经济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等基本问题,研究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的实践和实施的一般理论,并着重研究我国社会主义国际经济法和法制的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论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国际经济法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它所涉及的往往是法律实现的一些带有实践性的问题,直接服务于我国对外经贸的实践,因而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处于基础理论地位。
 
课程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法学学科,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这一新兴部门法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环境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历史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污染防治基本法律制度、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地资源法、矿产资源法、草原资源法、野生动植物资源法等内容,它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具有明显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同时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该课程旨在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让学生真正学会以实际行动进行环境保护。
 
课程名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程
内容简介: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学科基础课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系统阐述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的体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争议与救济、社会保障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问题。
 
(二)专业选修课程介绍(18门课)
课程名称:合同法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在学习完《民法》课程后,对民法继续进行深入学习的民法中的分支课程。本课程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和转让、违约责任等内容,有助于学生从部门法的角度更加具体深入地掌握民法制度,并对合同这一重要债权制度有全面深入的掌握。
 
课程名称:公司法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公司法学系统阐述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全面介绍我国公司制度的特点及其基本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类型,公司的设立,公司章程,公司出资制度,股东与股权,公司组织机构,公司债,公司的合并、分立,公司的终止、清算等。通过本课程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名称:外国法制史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外国法制史,是研究除中国以外的世界各国各种类型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一门科学,是法学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主要阐述外国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包括立法的历史、执法的历史、司法的历史、法的发展演变规律,包括依次对古埃及法、楔形文字法、古印度法、希伯来法、古希腊法、罗马法、伊斯兰法、城市法和商法、英国法、美国法、法国法、德国法、日本法、俄罗斯法等法律制度的阐述,涵盖了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部门法体系,是对部门法体系的综合呈现,也是对世界上主要法系的充分展现。外国法制史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史课程,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制所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每一个学生法律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课程名称:法律文书写作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法律文书写作课程能够使学生掌握法律文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法律文书学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并能独立制作各类相关法律文书,提高学生法学专业实践能力。法律文书写作内容分为法律文书概述 、公安机关的主要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主要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主要法律文书、公正法律文书、仲裁法律文书、律师实务文书七部分。
 
课程名称:法律职业能力与道德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本课程系统讲授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法律要求。理解并掌握法律解释技能、法律推理技能、证据操作技能、法律辩论技能、法律文本制作技能等法律职业能力,并能够将法律职业能力运用于法律职业实践。理解并掌握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概念和总体要求,明确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能够将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运用于法律职业实际,正确判断具体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和相关规定,以及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和相关规定所应承担的职业责任。
 
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选修课,婚姻家庭法系统阐述了婚姻家庭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与婚姻家庭制度、亲属制度、婚姻的成立、婚姻的效力、婚姻的终止、亲子关系、收养关系以及祖孙和兄弟姐妹关系、婚姻家庭救助制度等问题。
 
课程名称:侵权责任法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作为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必修课,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系统阐述了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调整对象、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的体系、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工资法律制度、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争议与救济、社会保障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问题。
 
课程名称:模拟法庭演练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模拟法庭演练课程是法学专业的选修课程,注重学生法律实务,尤其是庭审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模拟法庭演练教学内容分为模拟法庭概述、刑事诉讼模拟演练、民事诉讼模拟演练、行政诉讼模拟演练、证据材料分析、庭审抗辩训练六部分。通过模拟法庭演练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民事诉讼一审程序,刑事诉讼一审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的庭审法律实务,培养学生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课程名称:诊所式法律教育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诊所式法律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法律实践中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培养法律思维。诊所式法律教育包括概述、如何代理民事诉讼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行政诉讼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刑事诉讼案件诉讼全过程训练、起草、审阅和修改合同训练、起草法律意见书训练、法律尽职调查训练。
 
课程名称:法律逻辑学
课程类别:专业选修课程
内容简介:法律逻辑学是20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兴起的一门法学和逻辑学交叉的边缘新兴学科。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的培养重心应当是帮助学生养成法律思维方式,能够将法律理论通过运用逻辑能力进行实践运用。法律逻辑学课程分为两大板:逻辑基础知识部分、逻辑知识在法学领域的应用部分。通过课程体系的设置,我们可以看出本课程以传统逻辑为基础,但是鉴于法学、特别是司法领域思维方法的某些特点,又特别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十、保障措施和办法
(一)法学院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建全相关管理、考核制度。
1、学院领导要明确分工,组织制定该方案实施的措施和管理制度;
2、要在全院教师大会和教研活动中认真组织学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统一思想,使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学生能力形成为核心,认真贯彻实施该方案;
3、辅导员要以该方案为依据,形成班级和学生个人的考核目标,对组织实施该方案,特别是该方案中以学生能力形成为核心的实践环节做得好的班级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组织实施不到位的班级和个人扣减相应考核分值,并限期组织实施。
4、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宣传和学习该方案,使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旨在提高学生能力和素质的各项活动,明确自已的目标定位,提高择业就业的竞争力。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通过鼓励教师参与各种形式的自学和进修,提高教师的学历和学识水平,并把其成果体现到教书育人的过程中;
2、鼓励教师进行与教学相关的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提高法学院教师的职称结构,并把相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活动;
3、在进人时充分考虑教师的学术背景,尽量使法学院教师有较广的学源结构,使学生能充分感受和领略不同的学术路径和方法,锻炼、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
(三)加强专业实践基地的建设,保证学生专业学习的顺利进行和良好的实习效果。
(四)加强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尽快完成学院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室、模拟法庭、法律援助站等配套设施,保证该方案的顺利实施。
 
十一、指导性课程教学计划总表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数 学时数 周学时及建议修读学期 备注  
        合计 讲授 实践    
 
 
 

 

 

 

 
 
 

 
 
 
 
1211008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36 36   1~2学期、周学时数2          
1211055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Ⅰ* 3 54 54   1学期,周学时数3          
1211056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Ⅱ* 3 54 54   2学期、周学时数3          
121100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3 54     3~4学期、周学时数3          
12110180 形势与政策 2                 以讲座方式开设
12110060 大学计算机基础 3 72 36 36 1~2学期、周学时数4(2+2)         1、每周按理论教学2学时,上机实训2学时安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不作要求。2、考核达到要求可获学分,未达要求者必须修读。
12110140 大学语文 3 54 54   1~2学期、周学时数2         含实用写作内容
12110020 大学体育Ⅰ 1 36   36 1学期、周学时数2          
12110030 大学体育Ⅱ 1 36   36 2~4学期选学3个不同的体育项目,每学期选学1个项目,周学时数2。        
12110040 大学体育Ⅲ 1 36   36        
12110050 大学体育Ⅳ 1 36   36        
12110470 大学英语Ⅰ(读写)* 2 36 36   2               1、以大学英语为主,学生还可选学大学泰语,大学阿拉伯语等,英语、泰语专业学生不作要求。
2、所有学生必须修读。其中考核达到要求,学业水平达到四六级成绩者,可获学分(获得四级证书,计85分;获得六级证书,计95分),未达要求必须修读。
12110510 大学英语Ⅰ(听说)* 2 36   36 2              
12110480 大学英语Ⅱ(读写)* 2 36 36     2            
12110520 大学英语Ⅱ(听说)* 2 36   36   2            
12110490 大学英语Ⅲ(读写)* 2 36 36       2          
12110530 大学英语Ⅲ(听说)* 2 36   3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