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宏

叶宏,女,哈尔滨人。教授,中级社会工作师,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兴玉社工人才。2012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访问学者(2016-2017)。2018年2月—2020年8月,在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龙坝镇竜巴村驻村扶贫。
研究领域:灾害人类学、民族社区治理等。主持各级各类项目1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0余篇。承担《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伦理》《中国社会思想史》《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学理论》《老年社会工作》《民族社会工作》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2019.08—2021.10 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2021.10-2023.08 任法学院副院长;
2023.08至今 任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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